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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100年度法式滾球B級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

一、目 的:為促進法式滾球運動之發展、培養優秀教練人才、提升技術水準,特舉辦本講習會。
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滾球運動協會

四、協辦單位:台中市四箴國中、新興開平滾球聯誼會、高雄市新興區公所、高雄市滾球委員會

五、舉辦時間:民國1007222324

六、舉辦地點:榕之屋滾球場(高雄市新興區興邦路3)

七、報名資格:

(一)年滿20歲,高中畢業,持有本會核發之C級教練證滿兩年者。

(二)參與全國性滾球比賽擔任教練或選手達五次以上者,請檢附擔任教練及()選手最佳成績影本,以利審查。

八、參加人數:限100人(報名從速,額滿為止)。報名人數未滿30人,取消本講習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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